学生工作处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学工动态  思想教育  学生管理  公寓管理  就业指导  心理咨询  学生资助  国防教育  规章制度 
当前位置: 首页>>学生资助>>正文
高等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问答(研究生)
2019-09-10 10:30  

(一)研究生阶段有哪些资助政策?

答:研究生阶段各高校、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等研究生培养单位(以下简称培养单位)中,所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可以申请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有固定工资收入的不能申请)三种奖助资金;参加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等工作,享受“三助”岗位津贴;以及获得其他包括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在内的其他资助政策。

(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1.什么是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答: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普通高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和人数是多少?

答:普通高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奖励4.5万名在读研究生。其中,博士研究生1万名,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3.5万名,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按照普通高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分配比例分配奖励名额和资金。

3.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学生需要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答:(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如何评审和发放的?

答: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所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或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国家奖学金的评定;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或已经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国家奖学金的评定。直播生和招生简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间学位的硕博连读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在选修硕士课程阶段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各培养单位根据财政部、教育部颁布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和本单位制定的具体评审办法进行组织评审。培养单位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培养单位应将研究生获得国家奖学金情况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并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1. 什么是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答: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威廉希尔 网址 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精神,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奖励标准和比例是多少?

答:自2014年秋季学期起,中央财政对中央培养单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所需资金,按照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8000元的标准以及在校生人数的一定比例给予支持。中央高校应根据研究生收费标准、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以及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确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覆盖面、等级、奖励标准和评定办法(可分档设定奖励标准)。中央培养单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不得超过同阶段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的60%。

地方培养单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会同教育部门研究制定。

3.申请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学生需要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答:(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四)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1. 什么是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答:为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威廉希尔 网址 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精神,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研究生普通奖学金调整为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2.哪些学生可以获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答: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国普通高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获得资助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是多少?

答:博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13000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6000元。中央培养单位博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0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地方培养单位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会同教育部门确定。

4.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如何发放?

答:培养单位应按月将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发放到符合条件的学生手中。直博生和招生简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间学位的本硕博、硕博连读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在选修硕士课程阶段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发放国家助学金;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发放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在学制期限内,由于出国、疾病等原因办理保留学籍或休学等手续的,暂停对其发放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待其恢复学籍后再行发放。超过规定学制年限的延期毕业生不再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五)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

1.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如何设定?

培养单位要按规定统筹利用教育拨款、科研经费、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资金,设置研究生“三助”岗位,并提供“三助”津贴。原则上,助研津贴主要通过科研项目经费中的劳务费及科研间接费列支,助教津贴和助管津贴所需资金由高等学校承担。研究生“三助”津贴标准由培养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当地物价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

 

关闭窗口

威廉希尔 网址 学生工作部(处)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