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業借用資質協議范本
**一、協議背景**
鑒于甲方(被借用資質企業)具備合法的建筑企業資質,乙方(借用資質企業)因業務需要,需借用甲方的建筑企業資質,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二、協議內容**
1. **資質借用范圍**:乙方同意在本協議規定的范圍內使用甲方的建筑企業資質證書進行項目投標、簽訂合同及履行合同義務。
2. **借用期限**:雙方約定本協議項下的資質借用期限為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如需延長借用期限,雙方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并另行協商。
3. **費用支付**:乙方同意按月向甲方支付一定的費用作為借用甲方資質的對價。具體費用標準為每月人民幣____元整,并于每月____日前支付當月費用。
4. **項目管理**:乙方在使用甲方資質進行項目投標和實施過程中,應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及行業規范,確保項目的順利進行。甲方有權對乙方的項目實施情況進行監督,并有權要求乙方提供必要的資料和信息。
5. **責任與義務**:
- 甲方保證其提供的資質證書真實有效,并在協議有效期內保持該證書的有效性。
- 乙方保證在使用甲方資質時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及行業規范,不得從事任何違法或不道德的行為。
- 雙方均應對因違反上述約定而給對方造成的損失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6. **保密條款**:雙方應對在本協議執行過程中知悉的對方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予以保密,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使用這些信息。
7. **協議終止與解除**:
- 任何一方均有權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解除本協議。
- 若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本協議無法繼續履行,則雙方均有權解除本協議。
- 任何一方嚴重違反本協議約定且經另一方書面通知后三十日內仍未改正的,另一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8. **爭議解決**:雙方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任何爭議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則提交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9. **其他條款**:
-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對于未盡事宜或需要修改的內容,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予以明確。
10. **簽署**
以下為甲乙雙方簽署部分: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
以上為建筑企業借用資質的基本框架內容。實際操作中可能還需要根據具體情況調整條款內容以符合實際情況和法律法規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