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工程資質借用合作協議
一、前言
鑒于甲方(資質擁有方)擁有電力工程相關資質,乙方(借用方)因業務需要,擬借用甲方的資質證書進行電力工程項目投標、施工等經營活動。經雙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愿、誠信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二、合作內容
1. 甲方同意將其擁有的電力工程相關資質證書借給乙方使用,具體包括但不限于: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等。
2. 乙方有權使用甲方的資質證書參與相關項目的投標、簽訂合同及進行施工等活動。
三、合作期限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一年。協議期滿后,如雙方無異議,則自動順延一年;若任一方提出終止協議,則需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四、費用及支付方式
1. 乙方需向甲方支付一定的費用作為借用資質的補償。具體金額根據市場行情及雙方協商確定。
2. 費用支付方式為:每月支付一次,每次支付金額為總費用的1/12。
五、雙方權利與義務
1. 甲方權利與義務:
- 提供真實有效的資質證書供乙方使用。
- 對乙方在項目實施過程中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不承擔任何責任。
- 配合乙方完成項目所需的相關手續辦理。
2. 乙方權利與義務:
- 按照法律法規及合同約定開展經營活動。
- 在使用過程中保證不損害甲方的合法權益。
-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無法繼續履行合同,應及時通知對方并采取相應措施減少損失。
六、違約責任
1. 若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條款,則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
2. 如因不可抗力導致無法履行合同,則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七、爭議解決
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提交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八、其他事項
1.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并以書面形式確認后作為本協議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雙方確認已仔細閱讀并理解本協議內容,并同意遵守其所有條款。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