園林資質借用合作協議
本協議由以下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
甲方(資質提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資質借用方):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
1. 甲方擁有合法有效的園林工程設計與施工資質;
2. 乙方因項目需要,需借用甲方的園林工程設計與施工資質;
3. 雙方經友好協商,就資質借用事宜達成一致意見。
一、合作內容
1. 甲方同意將自身合法有效的園林工程設計與施工資質借給乙方使用。
2. 乙方同意按照本協議約定的條件和方式使用甲方的資質。
二、合作期限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如需延長合作期限,雙方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并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三、費用及支付方式
1. 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借用資質服務費共計人民幣____元(大寫:________元整),該費用包括但不限于項目申報、驗收等過程中產生的所有費用。
2. 支付方式:乙方應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全部服務費至甲方指定賬戶。
四、雙方權利與義務
1.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 提供合法有效的園林工程設計與施工資質;
- 對乙方借用資質期間的相關行為進行必要的監督和指導;
- 協助乙方處理借用期間可能遇到的問題。
2.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 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行業標準開展業務活動;
- 不得將所借資質用于違法或不當用途;
- 負責項目實施過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擔相應責任。
五、保密條款
雙方應對在合作過程中知悉的對方商業秘密及其他敏感信息予以保密,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泄露。
六、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條款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違約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七、爭議解決
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其他事項
1.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2.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