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資質轉讓協議書模板及注意事項解析
工程資質轉讓協議書
本協議由以下雙方于2023年4月10日在[城市]簽署:
甲方(轉讓方):[公司名稱],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地址]。
乙方(受讓方):[公司名稱],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地址]。
鑒于:
1. 甲方擁有并合法持有工程資質證書編號為[編號]。
2. 乙方希望獲得該工程資質以開展相關業務。
3. 雙方經友好協商,同意按照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進行工程資質的轉讓。
第一條 轉讓內容
甲方同意將其合法持有的工程資質證書編號為[編號](以下簡稱“資質證書”)轉讓給乙方。該資質證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 工程資質類別:[類別]
- 資質等級:[等級]
- 業務范圍:[范圍]
- 發證機關:[機關]
- 發證日期:[日期]
第二條 轉讓價格及支付方式
1. 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轉讓費用總計人民幣[金額]元整。
2. 付款方式為銀行轉賬,具體如下:
- 首付款人民幣[金額]元,在本協議簽訂后五個工作日內支付;
- 尾款人民幣[金額]元,在資質證書過戶手續完成后五個工作日內支付。
第三條 轉讓手續
1. 雙方應積極配合完成資質證書的過戶手續。
2. 在完成過戶手續后,甲方應將原持有的所有與該資質相關的文件、資料等交付給乙方,并協助乙方辦理相關變更登記手續。
第四條 保密條款
雙方應對本協議的內容以及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知悉的對方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承擔保密義務,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第五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應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因此給對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六條 法律適用與爭議解決
1. 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 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則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至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七條 其他條款
1.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對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變更條款,補充或變更的內容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
日期:
乙方(簽字蓋章):
日期:
注釋:
- 上述模板中的方括號部分需要替換為具體信息。
- 確保所有信息準確無誤,并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