較新資質承包范圍實施細則
為了進一步規范建筑市場秩序,提高工程質量,保障工程安全,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結合當前建筑行業的發展現狀,特制定本《較新資質承包范圍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細則旨在明確各類建筑企業資質承包范圍,規范建筑市場行為,促進建筑行業的健康有序發展。
一、總則
1.1 本細則適用于所有在中國境內從事建筑活動的企業和單位。
1.2 本細則所稱的“資質”是指企業依法取得的由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各類建筑企業資質證書。
1.3 本細則所稱的“承包范圍”是指企業在取得相應資質后可以承攬的工程類型和規模。
二、資質分類與承包范圍
2.1 建筑企業資質分為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和勞務分包三個類別。不同類別資質的企業在承包范圍上有所區別。
2.2 施工總承包資質企業可承攬與其資質等級相適應的各類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
2.3 專業承包資質企業可承攬與其資質等級相適應的專業工程。具體專業工程類別包括但不限于地基基礎工程、土石方工程、鋼結構工程等。
2.4 勞務分包資質企業只能承接施工總承包或專業承包企業的勞務作業任務。
三、申請與變更
3.1 申請企業需按照國家相關規定提交相應的申請材料,并通過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審核后方可獲得相應級別的資質證書。
3.2 資質證書有效期為5年。在有效期屆滿前6個月,企業應向原發證機關提出延續申請。逾期未辦理延續手續的,其相應級別的資質證書自動失效。
3.3 企業在經營過程中如需變更名稱、地址等信息時,應及時向原發證機關辦理變更手續;如需擴大或縮小承包范圍時,則需重新申請相應級別的資質證書。
四、監督管理
4.1 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建筑市場進行監督管理,對違反本細則的行為依法進行查處。
4.2 建立健全信用評價體系,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企業和個人實行失信懲戒機制。對于嚴重失信行為的企業和個人將被納入黑名單,并向社會公開曝光。
五、附則
5.1 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此前發布的有關文件與本細則不一致之處以本細則為準。
5.2 本細則由住房城鄉建設部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