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消防資質加盟合作協議
一、前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誠信的基礎上,就乙方加盟甲方甘肅消防資質的相關事宜達成一致,簽訂本協議。
二、合作雙方
甲方:(甘肅消防資質提供方名稱)
乙方:(擬加盟的消防公司或機構名稱)
三、合作內容
1. 甲方同意乙方作為其在特定區域內的加盟商,享有使用甲方品牌和相關技術資源的權利。
2. 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消防技術服務和項目實施,并接受甲方的質量監督和管理。
3. 雙方共同開發市場,共享客戶資源,提高市場占有率。
四、權利與義務
1.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 提供技術支持和培訓服務。
- 提供必要的市場推廣支持。
- 監督乙方的服務質量,確保符合行業標準。
2.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 按照約定支付加盟費用及后續服務費用。
- 遵守甲方的品牌使用規定,維護品牌形象。
- 定期向甲方報告業務進展及財務狀況。
五、費用與支付方式
1. 加盟費:乙方需一次性支付給甲方人民幣XX萬元作為加盟費。
2. 服務費:根據實際項目需求另行協商確定,并按季度或年度支付給甲方。
六、保密條款
雙方應對本協議內容以及在合作過程中獲知的對方商業秘密嚴格保密,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七、違約責任
如任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則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因此給對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八、爭議解決
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將爭議提交至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九、協議期限與終止
1.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XX年。到期前一個月內如無異議自動續約。
2. 若任一方違反本協議條款或發生重大違約行為,則另一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協議并要求損害賠償。
十、其他事項
1. 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另行協商補充條款。
2.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簽字頁: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