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資質掛靠協議書范本
甲方(被掛靠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掛靠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鑒于乙方具備從事建筑行業相關業務的能力,但尚未取得相應的建筑資質證書;而甲方已具備合法有效的建筑資質證書,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掛靠甲方進行相關建筑業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內容
1. 乙方同意以甲方名義參與各類建筑工程項目投標、施工及驗收等全過程管理,并使用甲方的資質證書。
2. 甲方同意接受乙方掛靠,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配合。
二、合作期限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滿后,雙方可協商續簽。
三、費用及支付方式
1. 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掛靠費用,具體金額為每年人民幣________元整。
2. 掛靠費用分兩次支付:首次支付于簽訂本協議時支付人民幣________元整;剩余款項應在每年度開始前一個月內付清。
3. 以上費用不含稅費及其他可能產生的費用。
四、雙方權利與義務
1. 甲方權利與義務:
- 提供合法有效的建筑資質證書;
- 在法律法規允許范圍內為乙方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持和指導;
- 協助乙方處理與項目相關的外部事務;
- 對于因乙方原因導致的任何法律責任或經濟糾紛,由乙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2. 乙方權利與義務:
- 自行負責項目的具體實施工作,并承擔由此產生的所有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 按時足額支付掛靠費用;
- 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行業規范要求;
- 如有需要變更或終止協議時,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并協商解決事宜。
五、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條款均構成違約行為。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損失和損害。
六、爭議解決
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一切爭議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則提交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七、其他事項
1. 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 雙方確認已充分理解并同意上述條款內容。
3.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簽字蓋章: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