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單位三級資質的標準
一、企業資質條件
1.1 企業資產:凈資產300萬元以上。
1.2 技術裝備:具有相應的施工機械和質量檢測設備。
1.3 人員條件:企業主要人員要求如下:
- 企業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級以上職稱或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
- 企業具有一級建造師(一級項目經理)不少于1人;
- 企業具有一級建造師(一級項目經理)不少于2人;
- 企業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工程技術人員不少于10人,其中結構、給排水、電氣等專業人員齊全;
- 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5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材料員、資料員等人員齊全。
二、工程業績要求
2.1 近三年承擔過下列4類中的2類工程的施工,工程質量合格。
- 單項合同額200萬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2項;
- 單項合同額200萬元以上的裝飾裝修工程2項;
- 單項合同額200萬元以上的建筑幕墻工程2項;
- 單項合同額200萬元以上的鋼結構工程2項。
三、其他要求
3.1 企業的安全生產條件應符合《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附件二《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辦法》的要求。
3.2 企業的質量管理應符合GB/T19001-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標準的要求。
3.3 企業的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應符合GB/T28001-OHSAS18001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標準的要求。
3.4 企業的環境保護管理應符合GB/T24001-ISO14001環境管理體系標準的要求。
四、申請與審批程序
4.1 施工單位申請三級資質時,需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交相關材料進行審查。
4.2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收到申請后,將對企業的資質條件進行審核,并組織專家評審。
4.3 審核通過的企業將獲得三級資質證書,有效期為三年。到期前需重新申請審核。
五、監督管理
5.1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獲得三級資質的企業進行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抽查,確保其持續滿足資質標準要求。
5.2 對于不符合要求的企業,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將采取相應措施,直至撤銷其資質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