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掛用資質協議書
本協議由以下雙方于[簽訂日期]簽訂:
甲方(資質提供方):[甲方全稱]
地址:[甲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甲方法定代表人姓名]
聯系方式:[甲方聯系方式]
乙方(項目承接方):[乙方全稱]
地址:[乙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姓名]
聯系方式:[乙方聯系方式]
鑒于:
1. 甲方擁有合法有效的建筑施工企業資質證書;
2. 乙方因承接工程項目需要,委托甲方掛靠其資質證書;
3. 雙方經協商一致,就掛用資質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掛用資質內容
1.1 甲方向乙方提供其合法有效的建筑施工企業資質證書,用于乙方承接的工程項目。
1.2 甲乙雙方確認,掛用資質僅限于乙方承接的工程項目范圍內使用。
第二條 資質使用范圍
2.1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資質證書僅限于在[具體項目名稱]工程項目的范圍內使用。
2.2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甲方提供的資質證書用于其他任何工程項目。
第三條 資質使用期限
3.1 掛用資質的期限為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具體日期]止。
3.2 如需延長使用期限,雙方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并重新簽訂協議。
第四條 雙方權利與義務
4.1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4.1.1 提供合法有效的建筑施工企業資質證書。
4.1.2 對掛用資質的使用進行監督,確保其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
4.1.3 在掛用期間,如遇政府相關部門檢查或審核時,配合提供相關資料。
4.2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4.2.1 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合法合規地使用甲方提供的資質證書。
4.2.2 負責項目的具體實施和管理,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4.2.3 按時支付掛用費用及相關稅費。
第五條 費用及支付方式
5.1 乙方向甲方支付掛用費用共計人民幣[金額]元整(大寫:[金額大寫])。
5.2 支付方式為:在本協議簽訂后五個工作日內支付總費用的50%,項目啟動后十五個工作日內支付剩余50%。
第六條 違約責任
6.1 如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應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對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6.2 若因一方違約導致另一方受到行政處罰或其他不利影響,則違約方應承擔全部責任并賠償因此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 協議終止與解除
7.1 協議期滿自動終止。
7.2 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本協議無法繼續履行,則雙方均有權解除本協議,并互不承擔責任。
第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
8.1 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行業規范要求,在合作過程中共同維護市場秩序。
8.2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協議生效及其他
9.1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9.2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代表簽字:
日期: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日期:
注:本文書僅供借鑒,在實際操作中,請根據具體情況調整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