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幕墻資質掛靠的協議
本協議由以下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
甲方(掛靠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掛靠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甲方具備從事幕墻工程的能力,但因資質等級限制無法獨立承接相關工程;乙方具備相應的資質等級,但因業務量不足或其他原因無法充分利用其資質。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內容
1. 甲方同意將其幕墻工程項目的業務掛靠在乙方名下,由乙方負責辦理相關手續及進行施工。
2.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掛靠申請,并為甲方提供相應的資質證明材料。
二、合作期限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年。如需續簽,雙方應在協議期滿前一個月內書面通知對方。
三、費用支付
1. 甲方應按項目實際發生金額的一定比例向乙方支付管理費和服務費。具體比例為:________%。
2. 甲方應在每月/季度/年度結束后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上一結算周期的費用。
四、雙方權利與義務
1.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 提供項目所需的技術資料和施工方案。
- 按時支付管理費和服務費。
- 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及行業規范。
- 對項目的質量和進度負責。
2.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 提供相應的資質證明材料。
- 協助辦理項目所需的相關手續。
- 負責項目的日常管理和監督。
- 對項目的質量負責(僅限于因乙方原因導致的質量問題)。
五、違約責任
1. 如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對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損失。
2. 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無法履行合同,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辦法。
六、爭議解決
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提交至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七、其他事項
1.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予以明確。
2.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雙方確認已仔細閱讀并理解本協議內容,并自愿簽署本協議。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