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安防資質取消文件的通知
各相關單位:
為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簡化行政審批流程,提升行業管理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和《國務院關于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通知》要求,經研究決定,自2023年1月1日起,取消安防行業的資質審批。
一、取消背景
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和科技水平的不斷提高,安防行業在保障公共安全、維護社會穩定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然而,在實際工作中也存在審批環節多、審批周期長等問題,影響了企業的創新能力和市場競爭力。為此,有必要對安防行業的資質審批制度進行改革。
二、取消內容
自2023年1月1日起,取消對安防企業從事相關業務活動的前置性行政審批。具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 取消對安防企業從事設計、施工、安裝等業務活動的資質要求。
2. 取消對安防產品生產企業的生產許可要求。
3. 取消對安防服務企業提供的技術服務資格認定。
三、后續管理措施
為確保行業健康有序發展,在取消資質審批的同時,我們將采取以下措施加強后續管理:
1. 建立健全信用管理體系。將企業的信用狀況作為市場準入和退出的重要依據。
2. 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加強對企業的日常監督檢查力度,及時發現并糾正違法違規行為。
3. 推動行業自律建設。鼓勵行業協會等行業組織制定自律規范,引導企業誠信經營。
四、過渡期安排
考慮到部分企業在短期內難以適應新的管理模式,請各相關單位給予一定時間的過渡期。具體安排如下:
1. 自通知發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為過渡期,在此期間內仍可按照原有規定申請辦理相關資質。
2. 過渡期內已取得有效資質的企業,在其資質有效期屆滿前仍可繼續從事相應業務活動;有效期屆滿后不再延續辦理。
五、其他事項
請各相關單位嚴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執行,并及時調整內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同時,請密切關注相關政策動態,并積極參與到深化“證照分離”改革工作中來。
特此通知。
附件:《關于優化安防行業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
(此處省略具體日期)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